2020年起,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节,增长至5000。起税率,又被称为“征税的起点”或“起征点”,就是指税收法律要求对征税对象逐渐缴税的最高界线,收益未做到起征点的中低收入者不缴税,收益超出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征税对象缴税。以上就是征税起点相关内容。
征税的起点归类
1、根据起征目标的不同,起征点分为起征价格和起征税额。以课税对象的价值金额作为逐步征税的起点的,称为起征价格;以应征税为逐步征税的起点的,称为起征税额;
2、依据起征界线的金额不一样,起征点又可分成幅度起征点和额度起征点。对课税对象的价值金额只要求一定幅度作为逐渐征税的起点的,称之为幅度起征点;对课税对象的价值金额要求实际金额作为逐渐缴税的起始点的,称之为额度起征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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