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发起者合乎规定的资质,达到规定的总人数;
2、发起者认缴出资额和向社会公布募资的总股本达到规定的最少额度;
3、股份发行、筹备事宜合乎法律法规;
4、发起者制订公司规章,并经股东大会通过;
5、有公司名字,创建合乎公司规定的组织机构;
6、有固定的经营地和生产运营标准。
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相关内容。
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特点和基本特征
主要特点:
1、公司的资本总金额平分成金额相同的股份;
2、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布发行股票筹集资金,股票可以依规出让;
3、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总数仅有最少程度,无最高额要求;
4、股东为其认购的股份进而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,公司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担负义务;
5、每一股有一投票权,股东以其所申购拥有的股份,享有支配权,先诉抗辩权;
6、公司需要将经注册会计核查认证过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布。
基本特征:
1、股份有限公司是单独的经济法定代表人;
2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总数不可低于法律法规的数量,如法国要求,股东总数至少为7人;
3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债负有限责任,其程度是股东需要支付的股金额;
4、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资本区划为等额的股份,通过向社会公布发行的方法筹资,所有人在缴纳了股款以后,都可以变成公司股东,没有条件限定;
5、公司股份可以随意出让,但不可以撤股;
6、公司账目需要向社会公布,便于投资人掌握公司状况,进行选择;
7、企业设立和解散有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,办理流程复杂。
股份有限公司的功能
1、对国家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出实际效果,推动资金的纵向融合和经济的优势互补,提升资源分配的整体经济效益;
2、对股份制公司创建和健全自律,自身发展的运营管理模式;
3、对股票投资者发展投资方式,扩张投资的选择范畴,融入了投资者多元的投资动因,交易动机和收益的要求,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得到较高回报的概率。
本文主要写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关知识点,内容仅作参考。